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大團圓與小團圓 - 娛樂界與文化界二三事

最近幾單新聞, 真的讓人一看便火大. 陳冠a先生的事又隨著開庭不斷在社會蔓延, 比流感還要厲害. 我實在佩服香港人, 以前曾經讀過spectacle society, 現今所有事都變成了media event, 當大家都說要給那些"受害" 女星一個機會, 讓他們可以勇敢面對群眾, 給他們機會? 掉轉頭說, 應該要問的是: 誰沒有給他們機會? 或者應該這樣說, 是誰扼殺了他們, 所以現在又要給他們更新的可能? 事件發生時, 大家都一窩蜂去看, 然後熱烈地討論, 媒體加大眾不斷去挖去掘他們的醜事. 好了, 我們把他們趕絕後, 現在又說要給他們機會自新, 比電影節的電影還要好看. 陳生和誰發生了甚麼事, 和幾多個誰發生了事, 只有四個字: 關你能事. 他們是受害者, 害人的是誰? 編寫這場大龍鳳的是誰? 最好笑的是陳先生高堂, 退庭後和記者說, 他是一個乖孩子. o gosh! 無論陳生最近的言論是真心好虛情假意好, 我都覺得這些女星找碴的時候找錯對象, 還要和有份害你的人哭訴? 實在好笑. 好啦好啦其實大家都不必太認真, 當你覺得我人渣, 不理別人感受, 十分犬儒, 縱容"暴力"的時候, 噓, 打人別找錯對象噢.

除了這件事, 文化界亦有一件大事, 張大奶奶從未"出土"的小說小團圓在遺產執行人宋以朗先生的授權下, 最近終於出版了. 能夠成為話題, 除了因為是作者是"傳奇性"人物張大奶奶外 (我對祖師婆婆丁點興趣也沒有, 反而對其祖上外家有興趣) , 小說和卡夫卡遺稿的傳奇性一樣亦是原因. 有人"譴責"宋先生違背大奶奶的意願, 出版這本原先應該"下令"銷毀"的小說實在是不應該, 甚至連張小虹小姐亦撰文說宋的舉動是法理上合法, 道德上非法. 我又實在不明白這些張迷/ 非張迷的心態, 是否一定要遵從心目中的神祖師奶奶生前說過的話, 才會高興? 現在宋先生出版了這本小說, 張大奶奶那很有雅意的舉動 (寫好了又要燒掉) , 這種浪漫的人傳奇故事, 都給宋先生毀掉了. 小說能否出土, 是次要; 祖師奶奶能否多加一個淒美的talking point, 成為心目中的神, 這才是大事! 究竟這些"譴責"宋先生的人, 要維護的, 是真的要遵照先人遺願, 還是涉及造神運動? 我在想, 現在的人是否心靈空虛, 專找無聊的事來大造文章, 這個世界其實還有很多事可以去關心, 可以去做, 別老是在這些"小事" (張迷心目中的大事) 磨好吧? 我想宋先生的一句不讓這本小說出版才是遺憾已經解釋了一切. 還有, 別老是指指點點看八卦雜誌的人挖人私隱很沒品, 說穿了文化界大把人亦在做同樣的事, 當大家不斷在找這本書中尋找張愛玲的身影, 她和胡蘭成的恩恩怨怨情情恨恨, 和看八卦雜誌看明星仆街有甚麼分別? 只不過多了一個文化人的銜頭, 整件事就好像文雅起來, 切, 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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