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9日星期日

淹沒2

淹沒2





比 起上一年度的淹沒第一輯, 今集的討論三峽大遷移的焦點集中放在龔灘居民的對遷移的抗爭上. 電影於2009年三月上影, 但故事卻是在07年1月-5月拍成的. 由開頭龔灘居民對市政府的抗爭集中在安置的問題, 這也是整個三峽庫區大遷移的核心問題, 好像龔灘這些依水而建, 有千幾年歷史的城鎮在三峽庫區為數不少, 可他們的切身居住利益和鄉土都必須讓路給三峽大壩的發展上, 中國人永遠是最單純的, 只求三餐溫飽, 但市政府在搬遷上, 連最基本的新房屋也沒給居民保證, 這樣的事是否只是冰山一角也未知. 電影終結時, 周圍只剩下頹垣敗瓦, 電影最終也沒有交待龔灘居民的遷移情況, 但卻拍下了未遷移時龔灘居民在生命終結時的在高山水旁的喪禮場面, 效果呼之欲出: 在國家科學觀發展下的大前提下, 人和鄉土之間的關係嚴重割裂, 在反思三峽大壩的利與弊時, 我們亦應該重新審視中國的現今發展, 在人與人, 人與物之間的關係, 出現了什麼問題.

個人認為電影焦點集中放在龔灘居民的對遷移的抗爭上, 對比上集放在人的生活上, 相對來說會比較悶, 而揭露遷移的問題上, 影像的震撼性亦比較遜色. ANYWAY, 電影繼續帶絡人反思的空間, 向鄢雨致敬.


電影中三峽那霧繞雲山的景致, 實在令人很平靜, 可惜那轟然的水聲, 會隨著蓄水而慢慢消逝, 就像龔灘的最後一個牽夫一樣. 未知那小三峽, 小小三峽現在又是那一種景致呢.

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

帶手榴彈的男孩

電影節第一炮: 帶手榴彈的男孩



現時無請看電影介紹或電影評論, 不必大認真, 但總不能電影intro用上帶點中國特色的水墨技巧, 就說充分表現佛家的出世觀, 電影中虛實交纏, 拍下不同的自然效果, 就變成魔幻寫實主義的表表者吧. 我承認電影intro的那一段的確很美, 但我看不出怎樣表現了出世觀, 說它表現了一種空靈的美即可. 電影強調有fiction + non- fiction的元素在內, 甚麼是故事甚麼是真人真事都不重要, 導演或者是想藉著半點不真實性的虛構故事, 藉tahan因失去騾子而諸人利用帶手榴彈而勾勒喀什米爾這個地方長年處於戰火邊緣的真實情況. 就整體來說, 電影的配樂及畫面構造的確不錯, 但就個人口味來說, 電影的說教重了點, 不斷強調 life has its purpose的主題令人有點煩厭, 而這個主題和電影意圖勾勒哈什米爾長年處於戰火狀態亦未能好好融合, 而後來tahan看到其父親被軍人在軍營帶出亦未能帶起轉折效果, 是這套電影的弱點. 我覺得這套電影描寫戰爭情況手法太輕, 帶出的效果不夠震撼, 但那純是個人口味問題, 電影基本上來說是ok的, 亦把喀什米爾拍得很美.

從朗豪坊走出來的一刻, 雨粉曬過, 在強光的照射下, 抬頭一看, 有一刻我覺得好像電影下雪的喀什米爾.

2009年3月6日星期五

被背叛的遺囑

近日網上鬧烘烘的 在討論張愛玲的《小團圓》,更有些教授(張小虹),網友在網上說宋以朗先生違背了張的遺願,要強行出版祖師奶奶的小說,甚至如張小虹更用上了什麼:在法律程序上是「合法」,但在情感道義上是「盜版」,和那些被控「非法盜版」的大陸出版社一樣,都是未經授權、擅自印行。我覺得張小虹這位大姐作為一個學院派的教授,竟然邏輯可以如此混亂,首先似乎張小姐連什麼是侵權,什麼是違背意願也分不清(假設真的有違背意願),一句便把兩種風馬牛不相干的東西連繫起來,此其一。其次是我不明白,既然都已經是法律程序上「合法」,那為何要把與內地法律程序上「不合法」的侵權盜版行為混為一談;最後,我也不明白為何法律程序上既然合法,那所謂什麼情感道義上的盜版有何抗辯理由可言,這就正如說,這在法律程序上合法,但在情感道義上強姦,或情感道義上殺人,張小姐,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我真心希望張小姐這篇只是一篇自我情感抒發的散文,若然把這篇當作一篇學術文章來看則太不謹了,另外如果是張小姐自己的感情抒發還可,但請不要把自己想當然而耳的事情,便說張迷都是如此。

其實網上已有人講過,例如店主L的論述(
http://testo-bookstore.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_05.html)與這篇的論述(http://somethingabouteileen.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html)有點像,同樣地指出,既要一邊看又要一邊罵的情況,不過這當然只是一個比喻,並非說宋生就是那偷照片者或盜錄者。其實我既非張迷,與宋以朗先生只有幾面之縁,因此我在這裏說這些并非要攀什麼關係,又或者為誰辯護,而是總覺得為何現在這些so call常口中掛著後現代的教授或文化人,常常用一些自創或狗屁不通的語句,然後自我竊竊自喜。

當然我想宋先生不會為這種事動氣,橫豎做了,就由歷史去作見證吧,可能宋先生看後也只以其招牌呵呵笑容,一笑置之,反而由我此等鼠輩在此鸚鵡學舌。而以我印像中的宋生先,既不會為了此等虛名而為張愛玲出書,也更加不會為利,因為我知道宋先生還有不少張愛玲的手稿小說並不考慮出版,只不過是那幫張迷竝不知情, 不然又會投訴宋先生在情感道義上獨食,有書不出了。我在想,如果宋先生為錢為利的的話,便不會捐一百萬予港大成立張愛玲的基金了。

其實就如朋友L所言,張愛玲已經變成了造神運動中的神,那班張迷或好事八卦的非張迷又好,其實都只是在消費著祖師奶奶這個標誌,連她的一言一行,吃過什麼,生活秘史都成為 了這班人以資茶餘飯後所用的籌碼,在消費著張以及其周邊的產物,或者這本身就已成就了一個文化產業。因此張愛玲什麼什麼,總有一大票人出來反對或支持,原 教旨般要恪守張奶奶的一言一行,如十誡般不可改變。

不過我倒覺得這個現像很有趣,就如張小虹一樣,竟然可以因為「更進一步想,若以寫作者將心比心,就算張愛玲生前不完全放棄出版的念頭,想她也不會願意以修改 中的『未完成』稿出版。」,我想這也太過將心比心吧?如果照通行講法,曹雪芹把紅樓夢「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到最後還只是那未完成的八十回,而由高蘭墅 狗尾續貂,那將心比心,高鄂與程偉元豈都不是一種「強盜」的行為?況且如果這本書不出版的話,又可能到時又會有另一些教授出來批評宋生呢。其實我覺得張小虹不認同便不認同,但請別隨便猜忖別人的動機,換轉角度,如果我同樣猜度張教授此篇鴻文是想與張愛玲沾上邊,等人知道自己是張迷是張學專家,要竭力擠進祖師奶奶的光譜裏,我想張教授也不同意我這種說法吧?
我倒覺得宋先生出版了這本書並沒有問題,至于皇冠出版社,怎講都是一間商業機構,你沒理由要商業出版社跟你談這種情感不情感上的盜不盜版吧?我覺得出版了也算是為張愛玲留下一點記錄,不管是好是壞,至少我覺得對長遠來講是有益的。

其實張愛玲生前既沒有為自己編全集,而交給別人處理,然而張又不像鄭板橋那樣,講明「死後如有托名翻板,將平日無聊應酬之作改竄闌入,吾必為厲鬼以擊其 腦!」,也不像錢鍾書一樣,對其全集的態度如此抗拒,當然楊絳已經很婉傳地寫了一個序,表達了錢的意願,但在出版社再三催促下,楊絳也還是同意出版《容安 舘劄記》,為何又沒有人抗議內地商務印在情感道義上的強盜行為呢?我想如果錢鍾意知道連他詩中那句「別有一身兼二仲」的二仲被註觧成摯虞及鍾嶸的時候,一 定又會一番冷嘲熱諷耳。

然而如果有些書燒/銷毁了,我們現在人們想看就根本看不到,不管作品有沒有完成或者好不好,如果沒了,後人就沒法憑這些作品去追蹤作者,或根本沒能管窺其中矣。就如古羅馬詩人維吉爾(Vergil)的史詩《埃涅阿斯紀》(Aeneid)及奧維德(Ovid)《變形記》(Metamorphoses),本想銷毀,但都只故而留下,否則又損失了兩首經典詩作矣。甚至例如影響魯迅很深的果戈里,也一樣曾想盡毁其稿,但同樣有部份也留了下來。

當然不得不提的是影響了現代主義文學,及其後的後現代主義文學非常之的卡夫卡,大家可以看看鄭樹森敎授的《小說地圖》,有一整個系譜的追溯,寫得扼腕簡明。若非卡夫卡有布勞德(Max Brod)這個朋友,可能他的作品根本不會問卋,也不會影響如此深遠。

正如米蘭‧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遺囑》(Les testaments trahis)裡提到:「卡夫卡的意願便成為對另一個卡夫卡,創造者,的忠誠。在這裡,人們觸及到圍繞他的遺囑的傳說的最大謊言:卡夫卡不想毀掉他的作品。在第二封信裡他解釋得非常明確:「在我所寫的所有東西中,有價值的(GELTEN) 僅僅是這些書:《審判》,《司機》、《變形記》,《勞動教養營》,《鄉村醫生》,以及一個短篇《一名禁食冠軍》。《沉思》的若干本可以留下來,我不想麻煩 任何人把他們送去搗碎,但是什麼都不要去重印。」因此,卡夫卡不僅沒有否定他的作品,反之卻對它作了一番總結,試圖將應該留下來的(可以去重印的)和不符 合他的要求的區分開來;一種憂傷,一片平靜,但是無任何瘋狂,無任何判斷中的絕望所導致的盲目:他認為他的所有被印出的書都是有價值的,特殊例外的是他的 第一本《沉思》,大概是認為他不成熟(很難對此表示反對)。他的拒絕並不自動包行所有沒有發表的,因為他把短篇小說《一名禁食冠軍》也放在「有價值」的作 品之列,而在他寫那封信的時候,這個短篇還只作為手稿而存在。之後,他又在那些作品中加入了另外三個短篇《第一的痛苦》,《一個小女人》,《女歌手約瑟 芬》。為了把它們搞成一本書,他在療養地,臨死在床上所修改的正是這本書的清樣;一個幾乎悲愴的證明:卡夫卡與傳說中的那個要毀掉其作品的作家毫無共同之 處。」……「馬勒(MAHLER)的《第一交響樂》,由小澤征爾(SEIJIOZAWA)指揮。這部四樂章交響樂開始時包括五個樂章,但在第一次演奏之後,馬勒最終去掉了第二樂章,在任何發表的樂譜中都找不到了。小澤征爾卻把它重新並入交響樂……」

所以我說了,這些根本就是一種文化圈中的娛樂八卦事,死者已矣,生者又何必因為一句兩句而自我繼續詮譯下來呢?再這樣因為一兩句說話而打了這麼筆墨官司,委實太浪費生命了,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希望我們不要像這些令人討厭的蚤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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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還不知道宋以朗是誰,那就可以知道如果宋先生為名的話,那他也寔在太失敗了,簡單來說,他是林以亮,即宋淇的兒子,亦是張愛玲的遺產管理人,同樣是香港著名博客-東南西北的博主,這是是其鏈結,有興趣請前往參觀:
http://www.zonaeuropa.com/weblog.htm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大團圓與小團圓 - 娛樂界與文化界二三事

最近幾單新聞, 真的讓人一看便火大. 陳冠a先生的事又隨著開庭不斷在社會蔓延, 比流感還要厲害. 我實在佩服香港人, 以前曾經讀過spectacle society, 現今所有事都變成了media event, 當大家都說要給那些"受害" 女星一個機會, 讓他們可以勇敢面對群眾, 給他們機會? 掉轉頭說, 應該要問的是: 誰沒有給他們機會? 或者應該這樣說, 是誰扼殺了他們, 所以現在又要給他們更新的可能? 事件發生時, 大家都一窩蜂去看, 然後熱烈地討論, 媒體加大眾不斷去挖去掘他們的醜事. 好了, 我們把他們趕絕後, 現在又說要給他們機會自新, 比電影節的電影還要好看. 陳生和誰發生了甚麼事, 和幾多個誰發生了事, 只有四個字: 關你能事. 他們是受害者, 害人的是誰? 編寫這場大龍鳳的是誰? 最好笑的是陳先生高堂, 退庭後和記者說, 他是一個乖孩子. o gosh! 無論陳生最近的言論是真心好虛情假意好, 我都覺得這些女星找碴的時候找錯對象, 還要和有份害你的人哭訴? 實在好笑. 好啦好啦其實大家都不必太認真, 當你覺得我人渣, 不理別人感受, 十分犬儒, 縱容"暴力"的時候, 噓, 打人別找錯對象噢.

除了這件事, 文化界亦有一件大事, 張大奶奶從未"出土"的小說小團圓在遺產執行人宋以朗先生的授權下, 最近終於出版了. 能夠成為話題, 除了因為是作者是"傳奇性"人物張大奶奶外 (我對祖師婆婆丁點興趣也沒有, 反而對其祖上外家有興趣) , 小說和卡夫卡遺稿的傳奇性一樣亦是原因. 有人"譴責"宋先生違背大奶奶的意願, 出版這本原先應該"下令"銷毀"的小說實在是不應該, 甚至連張小虹小姐亦撰文說宋的舉動是法理上合法, 道德上非法. 我又實在不明白這些張迷/ 非張迷的心態, 是否一定要遵從心目中的神祖師奶奶生前說過的話, 才會高興? 現在宋先生出版了這本小說, 張大奶奶那很有雅意的舉動 (寫好了又要燒掉) , 這種浪漫的人傳奇故事, 都給宋先生毀掉了. 小說能否出土, 是次要; 祖師奶奶能否多加一個淒美的talking point, 成為心目中的神, 這才是大事! 究竟這些"譴責"宋先生的人, 要維護的, 是真的要遵照先人遺願, 還是涉及造神運動? 我在想, 現在的人是否心靈空虛, 專找無聊的事來大造文章, 這個世界其實還有很多事可以去關心, 可以去做, 別老是在這些"小事" (張迷心目中的大事) 磨好吧? 我想宋先生的一句不讓這本小說出版才是遺憾已經解釋了一切. 還有, 別老是指指點點看八卦雜誌的人挖人私隱很沒品, 說穿了文化界大把人亦在做同樣的事, 當大家不斷在找這本書中尋找張愛玲的身影, 她和胡蘭成的恩恩怨怨情情恨恨, 和看八卦雜誌看明星仆街有甚麼分別? 只不過多了一個文化人的銜頭, 整件事就好像文雅起來, 切, 真無聊.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消失的風景綫

「人們是坐在速度的上面的。原野飛過了。小河飛過了。茅舍,石橋,柳樹,一切的風景都只在眼膜中佔了片刻的存在就消滅了。」-劉吶鷗《都市風景綫‧風景》


前幾天朋友在網上跟我聊,說阿麥關門了,我聽到這個消息也覺得很愕然。心想:不是嗎?阿麥都會結業?不過想想,這個問題也問得實在太愚蠢了,這就等于問雷曼都會倒閉?劉德華都會睡覺的問題一樣。

上兩個星期,出席了為了紀念羅志華,而結集了一本悼念文集,叫《活在書堆下》的新書發佈會,死者已矣,但馬國明先生說羅志華-一個書商的死,只發生在香港,是一個值得我們反思的問題。而就在馬先生講完這句說話後不久,我便聽到阿麥結業的消息。

其實我常講在香港開書店其實並不容易,要開一家文化書店更不容易。香港書店一般不會有椅子座位,更不會在裝修上花心思。就我開始逛書店的時候,能有沙發及飲品提供的就只有洪葉一家。可惜就連葉桂好都嘗言,她的合夥人及伙計都未必明白文化書店是什麼一回事。而香港在九十年代再數的文化書店,我想就不能不提曙光、青文及東岸。

香港常被人稱為文化沙漠,小思老師的《香港文學散步》中有提到1927年1月,魯迅應邀赴港演講,一班文學青年針對當時香港文學藝術活動萬籟無聲的狀況,向魯迅先生埋怨環境太差,稱之為「沙漠之區」。茅盾先生也曾經寫道:「用『醉生夢死』來形容抗戰初期的香港小市民的精神狀態,並不過分……因此,當我在1938年2月底來到香港時,似乎進入了一片文化的荒漠,這是我始料不及的。」另外在1967年的時候,蔡康平在〈開闢與承擔──謹賀「盤古」之誕生〉裡說:「近年來許多雜誌都倒閉了,還有不少也快走到盡頭了。今天連一份可看的中文雜誌都沒有,這不能不說是這個時代的中國知識分子的悲哀。老一代的知識分子問題好像發完了,新的一代似乎接不上問題了,腦子是空虛的,思想是貧乏的。」,而1968年的《中國學生周報》上的作者雪峰的〈幾句感言〉所言:「據我所知,有若干份文藝刊物就因為銷路的問題,先後停刊,這種情形不禁使人感慨萬端,彷彿香港雖擁有四百餘萬居民,竟連幾份較有文藝的報刊亦養活不了,說穿了就是香港沒有多大喜愛學術、文藝性的讀者,創作者的努力也就徒然了!難怪年前曾有人吶喊,疾呼香港是文化沙漠!

委實,香港的報刊雜誌多如繁星,數不勝數,只可惜如以上所說,「獨狗馬經」 、「黃色小說」、「鬥爭文學」佔多數,稍有學術、文藝性的綜合刊物,的確是 寥寥無幾,能像周報有十六年悠久的歷史,備受讀者愛護的,更是鳳毛麟角,少之又少了,能不使人喟嘆不已!」,這樣看,香港在當時已呌做知識份子份子比較多的年代也尚且如此,又何況今天呢?

就連被當地人稱為文化沙漠的上海,一間稱得上是連鎖書店的季風結業了,也有人發起捍衞季風的行動,但在香港,結業便結業,一個以資本主義商業邏輯來考量的地方,結業不就是你經營不善嘛,沒什麼好說的,成王敗寇。因此你在網上可以看到有不少博客會在吹捧一些成功的人,但失敗者或平凡者往往就如沒存在般,得不到一點憐憫,只能被報以不屑一顧的態度。

Andy Warhol說過:「未來,每個人都有機會成名十五分鐘」(In the future everybody will be world famous for about 15 minutes.),在香港,文化書店就算搞得幾出名都好,總敵不過香港人的善忙,可能只有Andy Warhol所說的十五分鐘成名的機會。只有時間才能追逐時間,而在這疏離異化的社會,有時文字就像一個鬥爭的武器,抵抗這飛快的時間步伐的社會,抵抗這機器運作一般的社會,難得在片刻中能感受到文字的平靜煦和。然而商業巨輪却一直嘩然嘩啦地轉動,把原本稜角分明的熱血社會,磨得扁平了、圓滑了、麻木了,因此就如劉吶鷗的《都市風景線‧風景》中那句:「一切的風景都只在眼膜中佔了片刻的存在就消滅了。」,一道一道的文化風景,在我們眼膜中只佔了片刻,然後被消滅,然後被遺忘……

2009年3月2日星期一

中法交戰

原來有兩個大水法銅像在YSL手裡, 真想不到, 這位兄台及他的同志亦膽敢將這兩年"賊贓"拿出來公開拍賣, 我亦是十分佩服這種勇氣, 我想薩大情聖這陣子有排煩了. 作為一個大中華主義者, 我堅持這兩件文物是中國所有的. 歷年來, 我想自中國流失的文物不知繁幾, 官方說有165萬件, 我看這只是說所知的比較值錢的文物. 國寶的, 主要是皇家收藏品, 有幾次重大災劫, 先是這次的主角, 英法聯軍搶掠圓明園, 之後有八國聯軍, 另外西北邊的敦煌文物亦給西方國家的"寶物黨"用花言巧語"買去", 其他洞窟的, 沒有經書的, 佛像也遭斬首 (去過龍門自然知道) 民國後, 宮中寶物仍然是多不勝數, 據說只有小部分為乾隆鑒定及"開光" (現時所見很多文物都有乾隆爺的大印) 溥儀小朝庭先是以嘗賜為名, 將宮中的國寶級文物帶出宮外, (此事有宮檔可查) 作為日後復辟之舉及日後出宮後的生活費, 底下復有閹賊偷竊拿出宮變賣, 更於日後焚燒宮殿以毀滅證據, 溥儀日後力斥此事, 其實自己亦是一丘之貉, 著名的清明上河圖亦因溥儀蒙塵於外, 幸好最後終回歸國家. 清亡後不少前皇族, 達官貴人生活日漸困難, 以致要變賣家產, 其中不乏上品, 惟這些是你賣我買, 沒法追討. 日治時期日軍大批搜掠文物, 幸好國民黨運走了百餘箱故宮藏的上品, 亦即是現時台北故宮的收藏 (故宮文物的多災多難可以參考吳瀛的故宮塵夢錄). 最後一個文物災禍為文革, 大部分次一級的文物大量流失海外, 日本有人大批買入, 亦有不少名人雅士的玩物流落香江, 還未有計算歷年非法盜墓的古文物, 故此近代中國文物可謂多災多難.

今次引起軒然大波, 是因為這兩件文物是圓明園之物, 民族感情因素主導, 而且公然於國外拍賣, 實在是令中國人顏面素地, 在理論上, 這件文物是給搶去的, 而且, 戰爭賠款, 並沒有包括之前被搶去的文物, 故此圓明園所有文物均是賊贓, 這一點是不容否認, 法國的雨果很清楚其國人的暴行, 並引以為恥, 未知香江才子如何從此事評價法蘭西民族? 這是題外話, 儘管法理上文物是中國的, 但其實很多人包括中國政府都知道要別人無條件交還搶掠的文物, 等於要他們承認自己是賊, 而且在百餘年間文物的非法交易中已累計了一定的財富, 這個世界大概除了俄羅斯人, 沒有如此猖獗國家. 雖然明知裁判一定不會支持中方, 但我覺得行動還是要有的, 中國的抗議基本上我都支持, 但我覺得有這個層面上, 國家不需要韜光養晦, 今次律師代表的是愛新覺羅宗親會, 法國法院的判決亦指出一個事實: 宗親會不能代表國家, 其實政府應該支持律師團, 雖然這會引起更大的政治風波, 而且中法亦簽訂1970年後文物的歸還條約, 但由於文物的擁有權一開始就已經是不合法的, 也不用去計算什麼. 既然文物繼續失落海外, 我亦支持政府封殺佳士得, 及用種種手段在國家經濟層面上向法國施壓, 讓法國政府別老是覺得這是民間的事. 其實文物歸還這個大議題, 其他文明古國已經在聯合國會議上討論多時, 亦各自向搶掠國追討, 如希臘一直想索回我曾經在大英博物館看過的巴特農神殿雕刻, 埃及向英法討會木乃伊 (最近才向法國討回獅身人面像的鬍子!) . 其他因國家力量太弱或文明已經覆滅而無力追索的還有兩伊, 土耳其, 東南亞諸國, 南美古文明及非洲國家等. 很多西方人用種種理由去拖還歸還文物, 等我覺得種種都不能成立, (詳情可行林行止的專欄, 我沒有時間和心力做RESEARCH, 也不會寫得比他好), 其中有一個理由是極端白痴的: 文明成果是全人類的, 不應拘限於文物的擁有權 (大意如此) 先不說這位弱智人兄背後極力掩蓋的搶掠野心, 既然你說文明成果是全人類的, 那微軟就應該開放WINDOW的CODE, 大部分藥物的FORMULA也應向全人類公開! SEE? 西方人就是如此 (原諒我用一個刻板的西方), 千方百計極力用現代資本主義核心的意識形態(最近是自由主義) 去掩飾自己過去的帝國主義暴行 (其實兩者一脈相通), 但只要翻開近代歷史, 就可以清楚現時世界各地的處處戰火紛爭, 都不是文明衝突 ( clashes of civilization), 而是西方各國的帝國主義殖民化擴張遺留的問題.

我這裡寫的, 當然有很多假定, 亦有很多bias, 甚至借他者西方完成了自我, 不過歷史就是歷史, 無論你怎樣看待歷史書寫這門學科, 都改變不了歷史這個既定的客觀架在. (ok別跟我討論我這句的哲學問題)